随笔。
我好像得到心了。
无论是做数学题也好,写着取悦自己的文字也好,撕开自己开叉的发梢也好。我得到喜悦之心了。
只要倾注心意,就会不自觉地像个孩子一样开心起来。仿佛喝不加糖的特浓鸳鸯也变成喜欢这个世界的理由了。
到底是谁救了我?到底是什么救了我?
啊,我真的,非常喜欢某个地方,某个人,某个触感,某首歌,某部电影。虽然在我的记忆里,应该从来不存在那样的东西。
我在喜欢什么呢。早已经死去的六等星?夹杂暴雨和雷鸣的失眠症?橄榄花和薰衣草在雨中弥漫的香味?
啊啊,不知道,不知道。
只要笑出来,就真的能笑起来了。
我感到幸福。
我在与世界恋爱。
「呜呼,恋爱果然是,高洁又华贵的。」